规格:
国药准字H14023057
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有限公司
(还有9个药企生产)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熊洪海 主治医师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感染科
盐酸吗啉胍禁忌症对本品有过敏者的患者是禁止使用的,如果使用就有可能会导致过敏的症状加重,另外对于孕妇以及哺乳期孕妇的用药,尚不明确,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另外如果在使用该药物的时候,药物的性状发生改变也要禁止使用,另外服用药物期间也要密切的观察自身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