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3g
国药准字Z20173025
陕西得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本品含士的宁、乌头碱,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量,不宜长期连续服用。
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应停服,并速去医院就诊。
3、心血管疾病患者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本品含有“士的宁”,运动员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忌服;尚无本品在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
6、儿童用药:尚无本品在儿童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
7、老年用药:经药效学研究表明:本品大、中、小剂量给药对血压、心率、心肌张力指数、脑血流量无明显影响,可适用于高血压、低血压,以及有心脑血管疾患的病人使用,但严重心脏病,高血压,严重肝、肾疾病患者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