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6g(以C15H16N2O6S2计1.5g与以C8H9NO5计0.1g)
国药准字H20063257
江苏海宏制药有限公司
1、在使用本品治疗前,需进行β-内酰胺类敏感试验(如:青霉素、头孢菌素)。
2、在使用本品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有无β-内酰胺类抗菌素(如青霉素、头孢菌素)过敏的病史。
3、动物试验表明本品无致畸作用,但缺乏人体研究资料,因此本品不推荐孕妇使用。
4、曾有个别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肝功能异常的报道,但其临床意义尚不明确。肝功能严重受损的病人需慎用本品。
5、对中、重度肾功能不全的病人,需参照推荐剂量调整用药。
6、极少数患者使用大剂量替卡西林后凝血功能异常,发生出血现象,多出现于肾功能不全患者,除非医生认为无其他药物可以取代。否则应予及时停药和适当治疗。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用于孕妇应权衡利弊,本品可用于哺乳期妇女。
8、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
9、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
10、药物过量:可以通过血液透析去除血循环中过量的替卡西林和克拉维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