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5g(无蔗糖)
国药准字Z10950007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 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稳定,切勿恼怒。
2. 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