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12s*3板
国药准字Z130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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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