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50ml:50g(大豆油):3g(卵磷脂)
国药准字H20013335
浙江康莱特药业有限公司
1、本品慎用于脂肪代谢功能减退的患者,如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酮中毒、胰腺炎、甲状腺机能低下(伴有高脂血症)以及败血症患者慎用。这些患者输注本品时,应密切观察血清甘油三酯浓度,连续使用一周以上的患者,应检查患者的脂肪廓清能力。
2、对大豆蛋白过敏者慎用本品,使用前必须做过敏试验。
3、新生儿和未成熟儿伴有高胆红素血症或可疑肺动脉高压者应谨慎使用本品。
4、新生儿,特别是未成熟儿,长期使用本品必须监测血小板数目、肝功能试验和血清甘油三酯浓度。
5、采血时,如本品还没有从血流中完全清除,则将干扰其它实验室检测项目(如胆红素、乳酸脱氢酶、氧饱和度、血红蛋白等)。绝大多数病人在本品输注后5-6小时,即可被完全清除。
6、孕妇:已有报道表明妊娠妇女使用20%脂肪乳注射液是安全和成功的。
7、使用本品一周以上必须做脂肪廓清试验。具体操作如下:输注前采血样,离心,如果血浆呈乳状,则原定的输注计划应延期实施(此法不适用于高脂血症的患者);当发现病人脂肪廓清能力降低时,最好再查血清甘油三酯。对于婴儿和儿童,监测脂肪廓清能力的最可靠的办法是定期测定血清甘油三酯水平。
8、本品不得与其它药品、营养素或电解质溶液混合。
9、本品开瓶后一次未使用完的药液应予丢弃,不得再次使用。
10、本品只能在室温下滴注,一旦冰冻后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