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143068
成都圣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当用来治疗慢性乙肝时,肝功能试验,包括血清ALT,白蛋白和胆红素应在治疗期间作定期评估。治疗完毕后应检测乙肝e抗原(HBeAg)、表面抗原(HBsAg)、HBV-DNA和ALT酶,亦应在治疗完毕后2.4和6个月检测,因为病人可能在治疗完毕后随访期内出现应答。
2、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如患者自行在医院外使用,应注意注射器具的消毒和处理。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基础研究显示本品对动物胚胎没有影响,但临床是否会对孕妇胚胎产生影响,同时本品是否经由乳汁排泄尚不明确,故此部分患者用药应慎重。
4、儿童用药:对18岁以下患者,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目前未见任何有关在人体过量(治疗或意外)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