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40g:0.88g
国药准字H20050314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1.下述情况下,请不要使用:脱发面积较大时,本品可能对其不起作用;不明原因的脱发;头皮发红、发炎、感染、过敏及疼痛;由于生育而造成的脱发;年龄不满18岁;在患部使用了其他药物。2.使用时注意:本品仅限于头皮局部使用,不能口服或将本品涂于身体的其他区域;避免进入眼睛,如不慎入眼,应用大量清水清洗;头发再生所需时间较长,见效前请每日2次使用本品至少4个月;头发再生数量因人而异,不是对每个人都有效;本品对头皮有瘢痕或损伤的部位无效。3.如有下列情况,请停药并就医:胸闷、心动过速、头晕或全身乏力;不明原因的体重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