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6袋/盒
国药准字Z34020733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1.胃脘灼热痛证、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糖尿病患者、儿童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本药三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邢龙 副主任医师
淮北市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
温胃舒颗粒的性状如果因为储藏不当、过期发生了改变,或者患者对本品所含成分过敏,需要禁用。胃部大出血患者、孕妇需忌用该药物。平时需将该药物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服用时必须有成人的监护。 过敏体质者、糖尿病患者、老年人、身体虚弱者,有重度胃痛或胃脘灼热痛证的人群,需慎用或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此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