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20200
秦皇岛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1、本品不可作为避孕药使用。
2、妇女绝经前并有正常周期者如服用本品,其正常周期可能被干扰,因为本品具有抑制排卵的作用,故建议用于绝经一年以后的妇女。
3、如不规则阴道出血发生在用药一个月后或用药期间,应找医生检查。
4、如已用其他激素替代疗法而要改服本品时,宜先用孕激素撤退出血后再开始服用,以免因子宫内膜已增厚而引起出血。
5、长期服用具有激素活性甾体化合物,应定期进行体检。
6、少数病人在服药期间可出现阴道出血,如超过推荐剂量引起阴道出血的比例更高,当服用高于推荐剂量时,应定期加服孕激素。
7、如出现静脉栓塞征候、肝功能异常,胆道阻塞性黄疸则应立即停药。
8、病人如有下述情况应严密观察:
(1)肾病、癫痫或偏头痛、三叉神经痛及有上述疾病史者。因本品偶尔可引起液体潴留。
(2)高脂血症,尤其是低密度脂蛋白增高者,因在服用本品者中曾发现血脂变化。
(3)糖代谢异常者。本品可减低糖耐量,因此需要增加胰岛素或其他降糖药的用量。
9、服用本品期间,病人对抗凝剂的敏感性增强,因为血中纤溶活性增强(纤维蛋白原水平降低;抗凝血酶Ⅲ,纤维蛋白溶酶原和纤维蛋白溶解活性值升高),故本品有增强抗凝剂的作用。
10、应定期检查乳房、子宫内膜增生情况和可能出现的男性化体征。
11、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