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
国药准字H44020072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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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习惯性便秘、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都芳鹃 副主任医师
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
对硫糖铝咀嚼片有过敏症状、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该药物。 孕妇、哺乳期妇女、习惯性便秘、肝肾功能不全,自身为过敏体质的患者需谨慎用药。该药物与西咪替丁、苯妥英钠、氟喹诺酮、地高辛、四环素类、各种维生素等同时服用时,会减少药物吸收。与多酶片合用时,两种药效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