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20127
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
1、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应密切观察肾功能和第八对颅神经功能的变化,并尽可能进行血药浓度检测。尤其是己明确或怀疑有肾功能减退或衰竭患者、大面积烧伤患者、新生儿、早产儿、婴幼儿和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严重脱水患者及肾功能在短期内有较大波动者。
2、本品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能发生神经肌肉阻滞现象。因此对接受麻醉剂、琥珀胆碱、筒箭毒碱或大量输入枸橡酸抗凝剂的血液患者应特别注意,一旦出现神经肌肉阻滞现象应停用本品,静脉内给予钙盐进行治疗。
3、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4、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5、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时停止哺乳。
7、儿童用药:本品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8、老年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或遵医嘱。
9、药物过量:尚无可靠参考文献,如使用过量,请立即停药,并在医生指导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