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
国药准字H4402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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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浓度较高,对儿童刺激性大,使用时应咨询医师。 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任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洵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