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8g*45片
国药准字Z20027411
重庆市药研院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为观察本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诊及检、复查血、尿常规及心电图和肝肾功能。
3.心、肝、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贫血、白细胞、血小板低下者慎用。
4.一般连续用药不宜超过三个月。如需继续用药,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决定,必要时应及时停药,给予相应的处理。
5.既往报道的雷公藤制剂尚存在以下不良反应:(1)可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2)可见心、肝、肾损害,心脏室性早搏、窦性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心电图的ST T改变和肝、肾功能的异常。甚至出现肾衰。(3)可发生皮疹、皮肤色素沉着等。(4)影响妊娠或有致畸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