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5g*80粒
国药准字Z45021731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忌烟酒,忌食辛辣、海鲜之品。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5.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