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重12g
国药准字Z45021439
桂林葛仙翁药业有限公司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阴虚燥咳,其表现为干咳,咳声短促,痰少质粘,口干咽燥,盗汗。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 38 ℃ ,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