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ml
国药准字H20013309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个别病人用药后如出现皮肤瘙痒及全身不适者,应停用。
2、本品如有振摇后不消失的析出物,则不能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张立 副主任医师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内分泌科
氨碘肽注射液对于眼部有严重溃疡或炎症的患者,应该禁止使用。如果眼部的局部皮肤发生破损出现流血、红肿的现象,也不建议使用该药物。如果对该药物的成分出现过敏反应的患者,也要禁止使用。在使用该药物时,如果正在使用汞制剂的患者,也要禁止使用,防止药物发生相互作用,使身体出现中毒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