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5mg
国药准字H37020444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1、本品不能延缓生长期,故不能作间歇疗法。
2、避免用于结核病合并HIV/AIDS患者,以免发生致死性剥脱性皮炎,尤其是与乙硫异烟胺或丙硫异烟胺合用时。使用本品者,一旦出现无其他原因可究的皮肤瘙痒,应立即停药。
张立 副主任医师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内分泌科
对于氨硫脲片药物成分过敏的患者不建议使用。如果肝脏功能不全或肝脏功能受到阻碍的患者,也不建议使用该药物。如果患有糖尿病或严重贫血的患者,也应该禁止使用该药物。在使用该药物可以小量的加入硫酸铜,能够有效的增加药物的疗效,使药物的成分能够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