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l:氧氟沙星0.2g与氯化钠0.9g
国药准字H20043154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本品每0.2g静脉滴注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氏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肝功能严重减退时,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需暂停哺乳。
9、儿童用药:本品在小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11、药物过量: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