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100粒重10g
国药准字Z11020318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1. 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 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3. 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