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本咳喘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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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本咳喘颗粒

规格:2g*9袋

国药准字Z20090933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固本咳喘颗粒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仅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缓解期,发作期不宜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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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晶晶 副主任医师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呼吸内科

固本咳喘颗粒在服用期间需要忌吃不容易消化的食物,而且药物的性状因为过期、储藏不当发生了变化,或者患者对本品所含成分过敏时,也需要禁用。 正在慢性支气管炎发作期的患者,有感冒发热症状的人群、过敏体质者等需慎用该药物。儿童、哺乳期妇女、孕妇,有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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