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13024551
石家庄五岳制药厂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
4、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
5、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