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0.5g
国药准字H20163106
上海同联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仅供皮肤外用,请勿当作眼科药物使用。
2.本品为外用药物,严禁口服。如因使用不当或误服而引起不良反应(包括全身及局部反应),可采用治疗非甾体抗炎药物中毒的治疗措施。
黎舒华 副主任医师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皮肤病科
重度心力衰竭患者、有复发溃疡病史或复发出血病史的患者、有活动性消化溃疡或出血的患者,在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后有胃肠穿孔、胃肠道出血病史的患者,需禁用氟芬那酸丁酯软膏。正处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围手术期的患者,需禁用本品。对本品所含成分过敏,或者在使用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阿司匹林等诱发出现了荨麻疹、哮喘等情况的患者,也需要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