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5ml:2%
国药准字H20066892
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还有2个药企生产)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避免接触眼睛。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黎舒华 副主任医师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皮肤病科
该药物的禁忌主要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止使用。 但使用本药物时需要特别注意,对于哺乳期间的女性和怀孕期间的妇女需要慎重使用,在用药时避免将药物接触到眼睛部位,另外该药物仅限于外用,切记不可口服硝酸咪康唑溶液,如果对本药物过敏的患者需要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