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g
国药准字H20073953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还有15个药企生产)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避免房事。4、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牛海静 副主任医师
邯郸市第一医院 妇科
对硝酸咪康唑栓中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有过敏的患者,以及该药物发生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硝酸咪康唑栓。 孕妇、哺乳期妇女、自身属于过敏体质的患者,需谨慎使用该药物。用于妇科疾病治疗时,如果是没有性生活史的女性,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同时要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