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9gx10丸/盒
国药准字Z22022154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 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 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 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 哺乳期妇女慎用。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