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19990183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使用本品前,应详细询问患者对青霉素类药物、头孢菌素类药物、β-内酰胺酶抑制剂有无过敏史。治疗中,若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包括吸氧、静脉应用糖皮质激素等。
2、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是否有假膜性肠炎发生。若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等。
3、本品含钠、需要控制盐摄入量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查血清电解质水平于同时接受细胞毒药物或利尿剂治疗的患者,要警惕发生低血钾的可能。
4、当治疗由绿脓假单胞菌引起的院内肺炎时,应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使用。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应定期检查造血功能,特别是对疗程≥21天的患者。
7、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