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3g
国药准字H44024458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1.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2.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
黎舒华 副主任医师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皮肤病科
两个月以下的小儿禁止使用复方磺胺氧化锌软膏治疗。妇女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禁止使用本药治疗。如果患者对氧化锌和磺胺类药物过敏,严禁使用本药治疗。 本药剂存放时,应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儿童用药时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避免误服误用,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同时也会对健康带来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