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30mg
国药准字H20110116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1.患者要在能够获得充分水份的环境下服用苏麦卡(托伐普坦),服用后24小时之内不限液;此后如有口渴和脱水症状,应及时补充水份
2.患者初次服药后的24小时内要密切监测血钠,24小时内血钠升高不可超过12mEq/L;24小时内血钠升高6-8 mEq/L更为保守和安全。
3.如患者服药后治疗效果不理想,建议在至少初次服药24小时以后,增加药物剂量。
4.当血清钠浓度升高到正常范围上限时,或有高钠血症,应立即停药。
5长期服药患者,不可随意停药、再服用,或者自行更改药物剂量和服用次数
6.患者如有厌食、上腹不适、小便颜色异常变深或黄疸等,应立即进行肝功能检测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