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片重0.26g
国药准字Z20093048
沈阳金龙药业有限公司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咨询医师后服用。 3.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之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