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59186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酮康唑栓:
1、如发生局部刺激、过敏,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防止感染。
2、性伴侣若有感染也应进行相应的治疗。
3、本品为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于孕妇用药尚无安全性数据。文献报道哺乳期妇女使用本药时乳汁中的含量极低。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本品时应权衡利弊。
5、儿童用药:尚未进行儿童患者的安全有效性研究。
6、老年用药:尚未进行老年患者的安全有效性研究。
7、药物过量:本品为外用制剂,一般不会发生药物过量情况。万一误服本品,可采取洗胃的措施。
酮康唑乳膏: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酮康唑洗剂:
1、使用2-4周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本品如被意外食入,仅需进行支持疗法和对症治疗,不应进行催吐或洗胃。
12、本品局部使用时不会发生吸收,因此使用时不需特别注意。
13、本品含以聚季铵盐-7为主的护发成份,对头发有滋润、保湿的作用,用后头发更柔顺,有光泽,通常无需再使用护发素。如有需要也可配合其他护发素使用。
14、本品不含激素,在使用时,对局部长期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建议应在2-3周内逐渐停用皮质激素类药物,以防止发生反跳现象(反跳现象是指症状控制之后减量太快或突然停药可使原病复发或加重)。
15、对非妊娠人群,在头皮处外用本品时,检测不出血浆中的酮康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