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
国药准字H10980204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不宜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
2、股癣患者,勿穿紧身内裤,宜穿棉质宽松内裤。
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为减少感染复发,应按规定疗程使用。
6、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如需大面积使用或超疗程使用,应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