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41020513
河南新乡华星药厂
盐酸林可霉素片、盐酸林可霉素胶囊、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注射用盐酸林可霉素:
1、下列患者应慎用:
(1)胃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本品可引起伪膜性肠炎)。
(2)肝功能减退者。
(3)肾功能严重减退者。
(4)有哮喘或其他过敏史者。
2、对本品过敏时有可能对其他林可霉素类也过敏。
3、疗程长者,需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本品不能透过血一脑脊液屏障,故不能用于脑膜炎。
5、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品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疗程至少为10日。
6、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7、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轻症患者停药后即可能恢复;中等至重症患者需补充水、电解质和蛋白质。如经上述处理无效,则应口服甲硝唑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可再次口服甲硝唑,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者去甲万古霉素)口服,一次125-500mg,每6小时1次,疗程5-10日。
8、本品偶尔会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繁殖或引起二重感染,一旦发生二重感染,需采取相应措施。
9、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者,采用高剂量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10、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大的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经胎盘后可在胎儿肝中浓缩,孕妇应用需充分权衡利弊。本品可分泌至母乳中,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如果必须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12、儿童用药:小于1个月的婴儿不宜应用。
13、老年用药:患有严重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易发生腹泻或假膜性肠炎等不良反应,用药时需密切观察。
14、药物过量:药物过量时主要是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如洗胃、用催吐药及补液等。
盐酸林可霉素氯化钠注射液、盐酸林可霉素葡萄糖注射液:
1、几乎所有的抗菌药都可能引起伪膜性肠炎,林可霉素也不例外。伪膜性肠炎可能不严重,也可能危及生命,因此,对于服用抗菌药后出现腹泻的患者必须考虑排除伪膜性肠炎的诊断。抗菌素的使用可改变结肠内的正常菌群,可能导致梭形菌类的过度生长,研究指出难辩梭菌产生的毒素是抗生素相关性肠炎的一个主要致病因素。一旦伪膜性肠炎的诊断成立,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轻度的伪膜性肠炎可能只需停止用药,而中到重度的伪膜性肠炎则必须考虑控制液体,电解质及蛋白质的补充,并使用临床有效的治疗难辩梭菌性肠炎的抗菌药物。同时还需考虑其他可能引起肠炎的因素,必须仔细询问是否有对其他药物或致敏原的过敏史。
2、出现严重过敏中毒反应时需要紧急抢救,包括使用肾上腺素及其他临床所需的急救手段,包括给氧,静脉给皮质激素等。
3、根据目前经验,部分老年患者伴严重疾病时可能对腹泻的耐受能力更差,对于这些患者使用本品时,需经常注意监测肠道变化。
4、对于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有结肠炎病史的患者,需谨慎使用本品。
5、对于有哮喘或其他严重过敏的患者,需谨慎使用本品。
6、某些感染可能在抗生素治疗的同时还需切开清创或其他所需的外科手术处理。
7、本品的使用可能导致某些非敏感菌的过度生长—尤其是酵母类菌。如果出现更严重的感染,需根据临床所需采取相应的治疗处理。如果在需本品治疗的患者存在念珠菌的感染,需同时给予相应的抗念珠菌治疗。
8、对于严重肾功能缺陷的患者,林可霉素的血浆半衰期可能延长;对于肝功能不良的患者,血浆半衰期的时间可能延长为正常肝功能患者的两倍。对于有严重肾功能不良伴或不伴肝功能不良的患者,需谨慎确定剂量,高剂量使用时需监测血浆林可霉素的水平。
9、在本品长期治疗中,必须定期检测肝功能和肾功能及细胞计数。
10、林可霉素对大多数的粪肠球菌及淋病奈瑟菌株,脑膜炎奈瑟菌株和流感嗜血菌株及其他革兰阴性的微生物或酵母菌均无效。在克林霉素和林可霉素间可出现交叉耐药性,有报道还可与红霉素出现交叉耐药性,包括与其他的大环内酯类非直接交叉耐药。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为C类孕期用药,孕妇使用时应判断利弊,建议孕妇不使用本品。据报道,林可霉素可出现于人乳内,浓度可达0.5-2.4mcg/ml。由于可能引起哺乳期婴儿的严重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判断利弊。如必须使用本品,则应中断哺乳。
12、儿童用药:本品尚缺乏对于一个月以下的婴儿安全有效的使用本药的经验。
13、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特别是对于有严重肾功能不全伴或不伴肝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谨慎确定剂量,高剂量使用时需监测血浆林可霉素的水平。
14、药物过量:血清中的林可霉素的水平不受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的影响。
盐酸林可霉素软膏:
1、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长期使用可能诱导细菌耐药,故不宜长期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吸收后,经胎盘进入胎儿,可在肝中浓缩,本品吸收后也可经母乳分泌。
4、儿童用药:1个月以内婴儿不宜应用。
5、老年用药:因老年患者肝、肾功能有所减退,故不宜长期使用。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盐酸林可霉素滴耳液:
1、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其他林可霉素类也过敏。
2、林可霉素与新生霉素、卡那霉素有配伍禁忌。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药:1个月以内的婴儿禁用。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