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瓶装100ml(无蔗糖)
国药准字Z42021505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1.服药时饮食宜清淡。2.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3.体虚大便溏者慎服。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孕妇及老应在医师指导服用。6.开盖后,尽快服用。7.服用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