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国药准字H2000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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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24小时内服用本品不得超过16粒。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6、下列情况慎用:伴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因难、呼吸困难、肺气肿、长期慢性咳嗽或咳嗽伴有粘痰及肝肾功能不全患者。
7、12岁以下儿童、60岁以上老年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运动员慎用,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