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ml/瓶
国药准字H20041491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抑郁症及哮喘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