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25g
国药准字Z10980081
葵花药业集团(贵州)宏奇有限公司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如贮藏期内,产生少量沉淀,用时摇匀。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