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片重0.3g
国药准字Z20025308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8.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9.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0.本品对胃肠道有轻度刺激作用,宜饭后服用。11.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12.服药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过敏性皮炎、荨麻疹或其他过敏现象者立即停药。13.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