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50μg
国药准字H20041094
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
1.撤药时除因子宫内膜异位症引起的不孕症患者可采用突然停药外,其余病人均需采用逐步撤药的方法。 2.如用药期间出现淋漓出血,应咨询医生调整剂量,剂量可调至每日200μg,皮下注射或肌肉注射。 3.用药期间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但禁用甾体激素避孕药)。 4.如疗程超过6个月以上应注意可能发生骨质丢失。 5.对于以往曾使用过或其他LHRH类似物治疗患者、有长期饮酒或吸烟史等患者,有骨质疏松症家族史者或长期服用可导致骨质丢失的药物(例如皮质激素或抗惊厥药物)的患者,若需使用应慎重权衡利弊。 6.对于有抑郁症的患者,使用应密切注意情绪的变化。 7.出现全身性皮疹应立即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