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片重0.33g
国药准字Z20073172
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
(还有11个药企生产)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忽躁易怒,头晕血压高。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邢龙 副主任医师
淮北市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
妇女在怀孕期间,禁止使用本药治疗。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患者,不能使用本药治疗,如果患者是过敏体质,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服用。儿童、身体机能衰退的老年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本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不能使用治疗。本药存放时,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到的地方,以免造成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