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0g:15mg
国药准字H44024666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眼、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为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用,比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应咨询医生处理。
6.运动员慎用。
7.小儿避免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状态改变时慎用。
10.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