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00丸(天福康)
国药准字Z3402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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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都芳鹃 副主任医师
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
香砂养胃丸的禁忌,目前尚不明确。 如果患者的胃痛比较严重,在需要立即去医院就诊,请勿使用本药来治疗,会耽误治疗的时机,儿童、哺乳期妇女、孕妇、年老体弱的患者,都应当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本药物,切勿盲目服用。如果是儿童服用本药,也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避免儿童多服或者是少服,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