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45919
上海迪冉郸城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对光敏感,溶液稳定性较差,滴注溶液应新鲜配制并注意避光。新配溶液为淡棕色,如变为暗棕色、橙色或蓝色,应弃去。溶液的保存与应用不应超过24小时。溶液内不宜加入其他药品。
2、对诊断的干扰。用本品时血二氧化碳分压、pH值、碳酸氢盐浓度可能降低;血浆氰化物、硫氰酸盐浓度可能因本品代谢后产生而增高,本品逾量时动脉血乳酸盐浓度可增高,提示代谢性酸中毒。
3、下列情况慎用:
(1)脑血管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时,对低血压的耐受性降低。
(2)麻醉中控制性降压时,如有贫血或低血容量应先予纠正再给药。
(3)脑病或其他颅内压增高时,扩张脑血管可进一步增高颅内压。
(4)肝功能损害时,本品可能加重肝损害。
(5)甲状腺功能过低时,本品的代谢产物硫氰酸盐可抑制碘的摄取和结合,因而可能加重病情。
(6)肺功能不全时,本品可能加重氧损害。
(7)维生素B12缺乏时使用本品,可能使病情加重。
4、应用本品过程中,应经常测血压,最好在监护室内进行。肾功能不全而本品应用超过48-72小时者,每天须测定血浆中氰化物或硫氰酸盐,保持硫氰酸盐不超过100μg/ml;氰化物不超过3μmol/ml,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使用本品时须测定肺动脉舒张压或嵌压。
5、药液有局部刺激性,谨防外渗,推荐自中心静脉给药。
6、少壮男性患者麻醉期间用本品作控制性降压时,需要用大量,甚至接近极量。
7、如静滴已达每分钟10μg/㎏,经10分钟而降压仍不满意,应考虑停用本品,改用或加用其他降压药。
8、左心衰竭时应用本品可恢复心脏的泵血功能,但伴有低血压时,须同时加用心肌正性肌力药如多巴胺或多巴酚丁胺。
9、用本品过程中,偶可出现明显耐药性,此应视为中毒的先兆征象,此时减慢滴速,即可消失。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孕妇和乳母的影响尚缺乏人体研究。
11、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2、老年用药:老年人用本品须注意增龄时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排泄的影响,老年人对降压反应也比较敏感,故用量宜酌减。
13、药物过量:血压过低时减慢滴速或暂停本品即可纠正。如有氰化物中毒征象,吸入亚硝酸异戊酯或静滴亚硝酸钠或硫代硫酸钠均有助于将氰化物转为硫氰酸盐而降低氰化物血药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