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丸重30mg(含绞股蓝总苷6mg)
国药准字Z20090966
陕西摩美得气血和制药有限公司
1、伴有其他严重的慢性病,或在治疗期间又患有其他疾病,应去医院就诊,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孕妇、哺乳期妇女、老人等特殊人群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