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g
国药准字H34021248
合肥久联制药有限公司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 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 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 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