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片醇浸出物不低于0.075g
国药准字Z3602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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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餐后服。
6、如心绞痛发作出现胸闷、胸痛或其他不适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如病情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