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34g
国药准字Z20050765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外感发热忌服,忌食辛辣食物。 2、未见本品对子代安全性的研究资料,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鹿志霞 副主任医师
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妇产科
孕妇金花胶囊的禁忌尚不明确。 该药物对于孕妇出现的头痛眩晕,以及咽喉肿痛症状有好的改善效果,在服用该药物期间不能吃辛辣食物。任何其他药物同时使用时,很可能会出现药物相互作用,详情需要咨询主治医师或者药师。本药品的有效期为24个月,需要密封进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