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片重0.5g
国药准字Z51021752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便溏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