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
国药准字H20120101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黎舒华 副主任医师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皮肤病科
烟酸缓释胶囊不适合对药物过敏的患者使用,如果患者对烟酸以及药物中其他的成分有过敏的现象,也要禁止使用。患有不明原因的肝功能障碍患者或者严重的功能障碍患者应禁止使用本药物。本药物也不适合患有动脉出血或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的患者使用。 有不明原因的转氨酶升高患者要禁止使用本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