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感赛比斯坦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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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感赛比斯坦颗粒

规格:12g*6袋

国药准字Z65020143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热感赛比斯坦颗粒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长期服用,如服用3~7天症状未缓解,请及时咨询医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哺乳期妇女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9.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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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保海 副主任医师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 儿科

热感赛比斯坦颗粒的禁忌目前尚不明确。 对药物有过敏的现象的患者,应禁止使用。如果患者本身属于过敏性体质,在使用本药物时一定要谨慎。在使用完药物后,应将药物放置于儿童用手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食后对身体产生不良的现象。哺乳期的妇女在使用本药物时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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